一、什么是意外险?这样说来,商业险的作用不止一点,相反,还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
二、意外险有哪些给付条件?
当被保险人遭遇意外,包括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者是丧失劳动能力时,由保险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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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些意外伤害必须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且是直接有效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由保险根据合同和被保险人提供的单据,来给保险人报销。此时我们不难发现有几个限制性的词语: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直接有效的,它们分别是什么意思呢?
所谓外来的,指的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条件是外部因素。
所谓突发的,指的是被保险人不期望且不可被预料的发生因素。
所谓非本意的,指的是非被保险人刻意为之的客观事件,是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造成的事故。
所谓直接有效的原因,指的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而不是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即近因。
三、意外险申请给付的时间细节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应首先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通知保险,并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大概的申请给付时间:
1、可以立即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情况: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中死亡。
2、大部分情况是被保险人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才能确定残废程度或确定支出医疗费数额,这时就要注意保险合同的规定了,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都规定了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只有在此期限内(一般是3个月至1年),才有要求给付的权利。